8月12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张军亮、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邓永军等一行四人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对霍州市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察。
霍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权建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燕燕、党组成员王小虎等陪同督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燕燕向督察组作了情况汇报,她指出,霍州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切实落实最高检的部署要求,确保风险防控到位,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督察组抽取霍州市院20%的在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检查了“三个规定”相关档案资料,对霍州市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意见。
随后,督察组一行还参观了霍州市院打造的“党建示范点”和院史展览馆等场所。
霍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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