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深度报道曝光台山西霍州:土地平整项目涉嫌套取财政资金?阅读山西霍州:土地平整项目涉嫌套取财政资金?
-06-:40:03来源:祖国网浏览:次
为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强化依法治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国家林业局在年开展了专项行动。把土地整理作为一个重点问题来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在浙江、山西、江西、湖南、贵州、陕西等6省15个县共发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71项,涉及林地面积公顷。近期,一封罗涧村村民写给霍州市各位领导的信,对霍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新增耕地面积提出了质疑。信中写道,“年政府在罗涧村实施了治沟整地项目,实际造地70余亩,其中20多亩是村民原有土地。但在验收时却核验了.8亩,实际造地90余亩,虚报余亩……”“项目区土地权属明确,四至界限清楚,无权属纠纷。”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在罗涧村和南堡村土地平整项目竣工验收批复中写道。但农林委张主任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我们林业和国土在林地的标准认定上不一样,人家说是荒山荒坡,我们说是林地。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市长专门开过一个会议,要求他们(国土局)造地要给我们一个函,我们就给他一个批复。经调查核实,哪些地能造,哪些地不能造。”霍州市农林委于4月18日做出了《关于李曹镇南堡村土地平整项目的情况说明》;在临汾市林业局的督促下,霍州市农林委于5月5日,做出了第二份《关于李曹镇南堡、悬泉山、罗涧村“土地平整项目”的情况说明》。项目区与林地重复20%李曹镇南堡村土地平整项目,年6月9日,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出文,霍国土资函50号“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询大张镇、李曹镇、三教乡、陶唐峪乡、南环办、退沙办有关村是否涉及林政规划的函”,我局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项目区域设计面积.55亩,年7月11日,我局回复“霍林函字3号,项目区与林地(宜林荒山荒地)重复20%,开发应避让林地;开发项目动工前应书面告知林业局,现场进行作业监督,严禁开发占用林地。”目前我们正在争取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搞前期规划设计,计划栽植双季槐、核桃等树种,恢复林地。5月5日,临汾市林业局景科长给记者出具了一份《关于李曹镇南堡、悬泉山、罗涧村“土地平整项目”的情况说明》,作出这份说明的依旧是霍州市农林委。南堡村,与第一份情况说明所不同的是,这份5月5日的说明隐去了“开发项目动工前应书面告知林业局,现场进行作业监督,严禁开发占用林地。”这段文字。并将“目前我们正在争取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搞前期规划设计,计划栽植双季槐、核桃等树种,恢复林地。”这句至今已经一年半仍处于前期规划的文字,变成了现在进行时,“目前我委已对该区域作出规划,秋季实施栽植经济林。”前后两次合计1个月的时间,作为林地监管单位的霍州市农林委,对李曹镇三个土地平整项目占用林地情况的回复,仅寥寥数语。具体侵占林地多少亩,地块位置在哪里,日常如何监管等问题却未提及。土地开发项目权属有争议?“李曹镇罗涧村栽植核桃地块,在我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上为宜林荒山荒地,占地面积.95亩,项目区为多年前村民自行整地栽植核桃树,为自主经营性质。”这个经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的土地平整项目,在竣工验收4年后,被霍州市农林委的回复否定了,所占土地竞有.95亩是归属林业局监管的宜林地,而且该土地平整项目被农林委认定为由村民自行平整完成,而非官方行为。在李曹镇的土地开发项目中,有土地权属之争的还有悬泉大队南岭村土地开发项目。在该村采访时,村民告诉记者:“悬泉大队南岭村共造地近千亩。”经过对霍州市国土局、农林委和水利局采访后发现,该项目的归属成为了一个谜。项目的法人究竟是谁?“悬泉山这个项目究竟是哪一年立的项我不太清楚,但施工是年,据我了解,这个项目是国土部门的,开始这个项目的时候,我问过村干部,说是国土局造地呢。”李曹镇政府房镇长告诉记者。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纪检委姚书记说:“这可能是私人开发项目,霍州市有个特殊情况,他们霍州市政府出台一个政策,鼓励老百姓投资进行土地平整开发项目。私人开发要挣国家的钱,我们国土部门也要验收,验收不了就不能挣这部分钱。”开发中心刘主任进一步解释道:“自主开发,你资金来源属于社会资本,或者是民间自筹资金,这些项目要纳入国土系统的管理的话,他也是要有一整套手续的。它需要立项、需要批复,所有的民间资本的项目,由县级国土部门或者其他职能部门按照权限进行立项,自主开发的项目全是县级立项,标准是不按照造地亩数算,是按照项目性质(政府资金还是民间资本)。自主开发项目要纳入国土部门管理的,也是需要立项,由县级政府进行批复,就是由国土部门立项,由县级政府来批复。”悬泉山土地开发项目可能是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的,该项目如果要申请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就需要纳入国土系统的管理。首先到霍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项,再呈报霍州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复,最终才能获得政府的财政资金补助。除此之外,该项目的土地权属,同样存在着争议。霍州市农林委作出的《关于李曹镇南堡、悬泉山、罗涧村“土地平整项目”的情况说明》写道,“李曹镇悬泉山村东栽植核桃地块,土地权属村与国营林场存在争议,还未调处终结。”因这份情况说明未加盖霍州市农林委公章,随后,农林委给出了另一份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悬泉山村的说明变更为:“李曹镇悬泉山村东栽植核桃地块,在我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版图上属小涧峪林场。”将有争议还未调处终结,改为了归属小涧峪林场,这其中隐含的问题,耐人寻味。重复20%、宜林地.95亩、权属有争议?这一来自官方的情况说明直接拷问着三个项目中新增耕地面积数字的真实性。两级官方验收数据在“打架”?罗涧村新增耕地究竟是多少?分别由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和临汾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立项报告、立项批复、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结算书等官方文件,显示的数据在相互“打架”。“霍州市李曹镇罗涧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规模.8亩,新增耕地面积.3亩。”这是临政国土函号,立项批复中的数据。霍州市国土资源局竣工验收报告显示:“工程完工后实际新增耕地10.公顷(.亩)。”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竣工验收意见却是这样:“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发荒草地.8亩,新增耕地.39亩。完成平整土方立方米;覆土造地立方米;田埂修筑立方米,田间道路米,生产路米。”而一份年10月,由霍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确认的《霍州市李曹镇罗涧村土地开发项目结算书》显示:底土平整土方量15.33万立方米,田坎修筑0.99万立方米,土地翻耕8.37公顷(.55亩),新修生产路米。.3亩、.亩、.39亩,这些数字都来自于官方的立项及验收文件。而罗涧村村民写给相关领导的信中却这样写到,“年政府在罗涧村实施了治沟整地项目,实际造地70余亩,其中20多亩是村民原有土地。但在验收时却核验了.8亩,实际造地90余亩,虚报余亩。”这些数字究竟哪一个是准确的?经记者调查,准确的新增耕地面积很难确定。通过霍州市农林委的回复可以得知,李曹镇三个村的土地平整项目均不同程度的侵占了林地,还存在项目区土地权属不明确,存在权属纠纷的问题。这就导致了国土部门呈报的新增耕地面积失真的事实。耕地占补能否平衡?涉嫌套取财政资金?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在霍州市李曹镇的三个土地平整项目,一个侵占林地20%,一个.95亩为宜林荒山荒地,第三个权属有争议。国土局的土地开发项目占用林地,是否改变了原有的土地性质呢?农林委张主任告诉记者:“原来是山坡,现在你推平了,可是我林地性质不变,还是林地,还得给我栽树。这些项目本来是开发商要给我们(林业局)钱了,我们现在不要了,你把树给我种上。”无论是霍州市国土资源局还是临汾市国土资源局,两级部门所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中的建设规模,都不同程度的包含了林地。这就直接造成了一块土地两种性质结果(既是林地同时又是耕地)。霍州市和临汾市两级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土地开发项目侵占林地的问题是否构成越权,上报的新增耕地面积是否准确等问题直接拷问着政府的公信力。而侵占林地所造成的多重土地性质以及因虚报耕地面积,可能会衍生涉嫌套取国家巨额资金等等问题,以上霍州市平田整地项目中呈现出的热点问题,也是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对此,当地有关部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