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化工厂污染环保部门涉嫌渎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实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动,具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伤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近日,本接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什林村的村民反应,称在他们村的村民居住区内山西省霍州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尿素,硫磺。这家化工厂不分昼夜大气污染排放,厂区内机械设备发出轰隆的燥音,该化工厂两个不同位置的排水沟里流淌着含有化工成份漂浮物的污水全部流向山西主要河道汾河。晚上另外一条排水沟是没有处理过的直排黑色污水,终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严重伤害了村民正常生活环境。
企业污染直接危害老百姓
年6月2日,工作人员来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什林村,看到霍州化工厂周边一片烟雾围绕,厂区正前方排水沟里含有大量化工漂浮物的水直接排往汾河,厂区周边村民住户跟化工厂就隔着一堵墙,村民住区跟铁路之间有一条不经任何处理的直排水沟。
村民们说化工厂白天应付监管单位检查排水沟晚上十二点大肆排放黑色黄色污水,直到清晨6点左右才停直接排入汾河。
最近几年村里庄稼没有收获,食粮减产。化工厂污水大量直排排放严重破坏了地下水,加上排放的氨气对人的皮肤,呼吸道,器官黏膜和支气管及肝肺有何大的损伤。什林村最近几年得了癌症的人员明显增加,其中有骨癌,肺癌,食道癌,乳腺癌。村民陈得泉患骨癌病逝,张季娥患乳泉癌病逝…
企业违法监管部门谁负责
化工厂为了掩盖外界及监管部门,每一年都会发放给村民一定的“污染补偿费”,位于上风的住户,每户每一年元,位于下风的住户,每户每一年为元。我们要的是绿色生态环境,健康的身体,这些补偿又能让我们生活一生吗?
村民刘师傅说:“化工厂老板是湖北人,由于污染问题村里人找过他,都被厂里雇的社会人员打了回来。后来把污染问题反应给了霍州环保局结果也是了无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九款规定,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不实行或不认真实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致使产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动。造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严重污染的应予立案。
霍州化工厂能如此疏忽国家法律及当地村民生死而不顾,那末是监管单位渎职还是化工厂背景太深?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为了到达个人私欲,雇佣社会黑恶势力胆大妄为疯狂的迫害当地老百姓?
那末我们的霍州环保监管部门在哪里?政府执法部门又在哪里?谁又能为什林村民生死安危做主?是监管单位渎职还是化工厂黑恶势力太大,本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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