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情况,西安市教育局要求西安高新一中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利用公休日和节假日进行补课,不得违规补课,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2013年8月30日)
回复:西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经查,该校在7月份放暑假后,对校园环境进行了维修施工改造,8月12日、13日高二年级返校,进行了学术交流活动和听取汇报及领取作业等活动,接到投诉后已经责令该校停止一切教学活动,目前未发现收取补课费用
西安市高新一中一学生反映:该校高二7月28日放假15天后8月12日开始补课,还收取1020元补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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