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全市ldquo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提振消费信心,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年山西省消费券发放总体方案》要求,我市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对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商贸企业进行征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临汾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配合市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商贸企业,自愿出台本企业优惠办法的企业优先。

  2.住宿餐饮以及零售类参与的商户主要为限额以上入统企业。

  3.参加家电促销活动的企业应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4.企业近3年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5.满足条件但未被纳入核销范围的商户,可根据支付平台开放的线上报名入口报名,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纳入核销范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属地申报。有意向参加政府促消费活动的商贸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向注册地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经主管部门核实相关资料后,参加本次活动。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应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一式3份,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3.申报时间:

  申报从年9月29日起至年10月16日17时止。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参加促消费活动意向的企业还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联系

  尧都区商务局

  侯马市商务局

  霍州市商务局

  洪洞县商务局

  曲沃县商务局

  翼城县商务局

  襄汾县商务局

  古 县商务局

  安泽县商务局

  浮山县商务局

  汾西县商务局

  乡宁县商务局

  吉 县商务局

  大宁县商务局

  隰 县商务局

  蒲 县商务局

  永和县商务局

临汾市商务局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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