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提振消费信心,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年山西省消费券发放总体方案》要求,我市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对有意向参加活动的商贸企业进行征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临汾市行政区域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统一收银的实体商业零售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配合市政府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商贸企业,自愿出台本企业优惠办法的企业优先。
2.住宿餐饮以及零售类参与的商户主要为限额以上入统企业。
3.参加家电促销活动的企业应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4.企业近3年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5.满足条件但未被纳入核销范围的商户,可根据支付平台开放的线上报名入口报名,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纳入核销范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属地申报。有意向参加政府促消费活动的商贸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向注册地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经主管部门核实相关资料后,参加本次活动。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应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一式3份,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3.申报时间:
申报从年9月29日起至年10月16日17时止。活动开展过程中有参加促消费活动意向的企业还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联系
尧都区商务局
侯马市商务局
霍州市商务局
洪洞县商务局
曲沃县商务局
翼城县商务局
襄汾县商务局
古 县商务局
安泽县商务局
浮山县商务局
汾西县商务局
乡宁县商务局
吉 县商务局
大宁县商务局
隰 县商务局
蒲 县商务局
永和县商务局
临汾市商务局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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