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深医保规〔〕4号)相关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深圳交易平台现对暂停采购的部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予以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暂停采购药品范围详见《暂停采购部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清单(一)》(附件1)。
二、公示时间
年9月28日至9月30日17:30
三、申(投)诉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2)及证明文件(需加盖企业鲜章),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交易平台邮箱(quanya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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