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地方税务局霍州市国家税务局
公告
广大纳税人:
根据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管户核实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年10月1日前在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到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进行办理补录信息或纳税申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暂不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纳税人),应在年11月15日前到国税和地税机关办理信息补录和相关税务事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年10月17日起国、地税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管户核实工作。此次联合管户核实工作分三个阶段:
年10月17日-----10月23日宣传发动阶段;
年10月24日-----11月13日国地税联合比对检查;
年11月14日-----12月20日实施重点核实。
对拒不办理信息补录或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名单传递给对方税务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未按规定办理信息补录和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纳税人将在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共享)系统中进行失信信息公示。
特此公告
霍州市地方税务局霍州市国家税务局
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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