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7日2时58分左右,张某军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霍州市上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霍州市高速路口东侧路段时,与张某阳驾驶的冀A02Y**号重型货车相撞,造成张某军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在该事故中,驾驶员张某军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追尾撞上前方货车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摩托车、电摩、电动车本身稳定性差,加上随意载人载物,甚至驾驶人酒后驾车,容易增加操控难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摩托、电摩、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总数的75%以上,所以,骑乘摩托车、电摩、电动车上路的时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大大减轻交通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电摩、电动车事故的死亡率。
霍州交警提示
安全驾驶,从“头”开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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