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综合
1、襄汾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人员流动频繁,流向复杂,已经进入“双返”高峰,不确定因素急剧增加。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部署安排,对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二、严格村庄、社区管理,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出门、不串门,严禁非本村(社区)人员进入,严禁接收来自发生疫情地区的快递等物品。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严格道路交通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监测,进出必查,对有体温异常等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防护并报告当地村(居)委会或村医。
四、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原则上居家生活,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固定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不得随意出行,如确需外出必须佩戴口罩。
五、严格人员聚集管控,各类人员聚集性场所一律关停,不得在公共场所聚集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委会备案,村(居)委会要做好监督管控和服务保障。
六、严格外出人员管控,所有从县外来襄、返襄人员(包括短期外出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登记,并自觉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居)委会或村医报告。
七、严格市场管控,除保供给营业性场所外,其他一律关停。保供给营业性场所要定时进行防疫消杀,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聚集性、无防护性营业。
八、严格环境卫生防护,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会机构等单位,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按规定处理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加强公共场所防疫消杀,加强家庭卫生清洁和个人卫生防护。
九、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乡镇(社管委)、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会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一切防控不力的主体责任,要对人员信息、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做到心中有数,充分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九、严格宣传引导,科学防控,积极引导,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私自散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十、严格群防群治,每个人都要警觉起来、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知情不报者,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3622304--。
襄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5日
2、洪洞
通告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三不四严五必查”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二、小区不开放开放式小区临时采取封闭措施,与封闭小区(含酒店式公寓)都实行一门进出封闭管理。
三、人员不聚集居民一律不串门,公共活动场所不得集聚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赶,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
四、严格社区备案“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委会(社区)备案,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五、严格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承担一切防控不力主体责任。落实出租房(网约房)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外地未返回人员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近期不要返回。所有出租房(网约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已出租的出租房(网约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六、严格关闭管控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关闭活禽活畜交易市场,禁止活禽活畜运输流通。凡发现不配合居家隔离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七、严格守纪执行各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众。拒绝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未经官方发布的所有信息。第一时间发现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疑似发热症状人员,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按公安部门“十个一律”处罚。
八、企业必查2月9日24时前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营、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九、户户必查辖区内所有住户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并严格执行整户所有密切人员集中隔离。
十、人员必查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村(小区),本村(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十一、车辆必查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检测。
十二、返回必查
所有返程人员返程前须提前一天向村委会(社区)电话报备,经村委会(社区)同意后方可返程;返程后,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报告,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洪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组
年2月4日
3、侯马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侯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务必继续保持疫情防控的高压紧绷态势。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自觉主动积极遵守国家和省、临汾市和我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务必继续落实封闭式管理机制。全市所有进出口、村庄、小区、单位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必须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
三、务必继续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严控外地返侯人员和车辆,返侯人员必须在到达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做好登记备案,返侯人员必须执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务必继续落实疫情硬隔离制度。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及时就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五、务必继续落实禁止外出制度。要自觉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无特殊情况的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
六、务必继续落实聚会聚集禁办制度。“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务必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务必继续落实关闭非必需公共场所制度。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务必继续落实企业、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各类机构,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细化防控预案,落实最小单元防控机制,织密织牢疫情防线。特别要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压实出租方主体责任,外地未返回人员近期不得返侯;若已经返侯,由出租方监督执行本“十项规定”,知情不报发生疫情的,一律追究出租方责任;所有出租房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房屋出租业务。
九、务必严格落实开复工规定。在下发开(复)工通知之前,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营、群众生活等必需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同意的开(复)工企业,要承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十、务必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发挥先锋模范表率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友,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带动和监督全社会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侯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2月4日
加油!武汉!霍州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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