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客运办执法遭质疑车被扣半月罚款1

20:10收看公共频道《法眼》

申先生是汾西商翼出租车公司的经理,年5月11日,带着五辆新出租车到霍州审车,不料就在回汾西的途中,五辆车崭新的出租车全都被霍州客运办查扣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中一位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当时过来一辆运管的执法车拉着警报说靠边靠边,几位司机随即把车停到了路边。随后,执法人员既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解释原因就将他们的出租车扣走了,这样的执法行为让他们实在无法理解。

为了弄清扣车的原因,并且取回被扣的出租车,几位出租车司机也一起来到了霍州客运站,然而张先生说,在等待了一天之后,他们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结果。

在这之后五辆出租一扣就扣了半个多月,张先生说,他们几次询问都没有得到答复,这5辆出租车都是新车,几位司机都感到有些纳闷。在之后的多次经询问下,客运办的工作人员终于给出了答复——汾西商翼出租车公司需要交纳1万块钱才可以提出这五辆出租车。

执法人员有什么依据向汾西商翼出租车公司提出1万元的罚款?5月25号申经理和几位司机再次来到霍州市客运办。这里的郭队长向司机解释,当时扣车是想先扣回来统一检查一下,如果没问题的话立即放行。

同时司机也拿到了客运办开出的,道路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这份决定书上,采取强制措施的主要理由是未提供出租车运营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申经理说,无论是出租车运营证还是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他们都有随身携带,对于这样的处罚理由他们感到不能接受,那么事情是否真的像申经理所说的这样?记者来到霍州市客运办了解情况。

霍州客运站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申经理一行司机虽然有人初始运营证,但是,出示的证件不齐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上所标注的出租车车牌号码也并不是他们所驾驶的出租车。5辆车中有两辆出租车没有配备顶灯,已经违反了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中的规定。

张先生说,根据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这和客运办开出1万元的罚款相差甚远。

对这1万元的罚款,客运站工作人员解释道这5辆车虽然是新车,但在1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取得了运营证,直到5月份扣车,4个月期间这几辆车都处于暂停运营的状态。

根据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第48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元以上00元以下罚款。

但是根据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中的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但是截至这五辆出租车的被扣时,共停运了四个月,还不足天。那么霍州市客运办的处理方式又是否合理呢?

详细新闻,敬请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ozhouizx.com/hzssjt/1497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