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启动

随着高考录取通知书的陆续下达,从7月16日开始,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为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经相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均可到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贷款金额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金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个人负担,从毕业后3年开始归还本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同往年相比,今年贷款范围由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扩大到在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普通高校招收的预科生。

此次,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截止至9月20日。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1.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咨询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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