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白癜风专家会诊 https://m-mip.39.net/disease/mip_5782285.html年4月14日8时许,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霍州市上霍线由东向西行驶,行至高速引道十字路口时,与沿高速引道由北向南行驶的段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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