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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并回答网友提问。潘先万摄
11月26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勇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力助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为题,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并回答网友提问。
访谈主要内容如下:
主持人:
我们了解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年5月在贵阳市开始试点,年4月在全省各市(州)全面铺开的,能否先总体介绍一下我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内容和目标?
陈勇:
关于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从中央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第二,从地方层面看:我省正在致力于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营商环境高地。第三,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现状看: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饱受社会诟病,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年我国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密切相关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位列位,在10个评价指标中列最后。
一是审批手续复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38个部门,传统审批事项多达个,既包括法定事项,也存在变相设置的审批环节。二是审批流程凌乱。部门之间割裂、审批环节零碎,全部为前置审批、串联审批,有的还存在审批事项互为前置的现象。三是审批时间冗长。企业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来回跑,资料反复提交,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往往需要多个工作日,有的甚至长达多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资金成本高。这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不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不利于营造营商环境。基于以上三个原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于年4月底启动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关于改革内容,主要有:改革覆盖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关于改革目标:到年底,基本建成与全国相互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陈勇介绍有关工作情况。潘先万摄
主持人:
刚才通过你的介绍,我们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提出的目标振奋人心。从去年全面铺开到现在,这项改革已经开展了一年半,目前推进情况和成效怎么样?
陈勇: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责任部门紧紧围绕“四个统一”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和探索,目前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明显成效。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抓住关键环节,推动“统一审批流程”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精简审批事项是改革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审批流程与时间,因此我们将审批事项清单梳理摆在首要位置与核心地位。通过“减、放、并、转、调”,大幅清理审批事项,并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与全省各地意见,最终形成84项《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目录(试行)》,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这比以前项减少了71项,压缩幅度达46%。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年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参考省外先进经验,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
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我们通过认真研究,着眼于工作实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这样就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责任,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我们按照“简洁、便捷、管用”原则,根据项目类别、投资规模等分类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实现了审批流程图再造。同时,制定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动了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另外,制定了联合验收审批流程图,即将印发实施。
四是有序推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部分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经建成联合审图程序,正在与省审批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多测合一”正在有序推进,印发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意见(试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等重要文件,有效推动“多测合一”工作开展。目前,已经拟定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意见》,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印发实施。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推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积极协助下,省自然资源厅立足本职、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基本形成了“多规合一”的规划目录,初步构建了“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基本建成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通过反复研究,拟定并印发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为项目策划生成提供了保障。
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有效运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会同省政务中心认真研究,拟定并印发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方案(试行)》,规范窗口设置,明确窗口入驻部门,目前省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和各市(州)、贵安新区综合窗口设置完成,实现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形成全省“1+10+N”(1是省政务服务中心、10是10个市(州)政务中心、N是县级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体系,并开始进行审批业务办理。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借鉴发达地区做法,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研究优化“一个窗口”设置等相关工作。
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初步完成。印发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一张表单”示范文本(试行)》,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同时,积极宣传引导,让服务对象改变传统“串联报审”模式,逐步过渡到并联“打包”审批模式。
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基本实现。印发了《关于推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38个配套政策,印发了《关于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贵州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调度会议,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投资促进局(省营商环境办公室)、云上贵州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工改工作,已经形成沟通合作机制。同时与各市(州)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地每月定期报送相关资料;及时开展调研督导,坚持每月一通报。
第三,夯实系统建设,推动“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取得丰硕成果。按照“全省一盘棋”总体思路,本着“统一规划、标准、采购、建设、管理”原则,全力推动系统建设。目前,省审批监管系统已建成上线运行审批管理、监督考核、统计分析、工作管理、综合查询、运维管理、数据交换、个性化定制、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平台、综合评价、多图联审监督等12个子系统。省审批监管平台率先实现与国家、市(州)系统纵向互通(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表扬),与省自然资源厅“一张蓝图”、贵州政务服务网、省发改委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等相关行业系统实现横向互通。今年8月,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顺利上线试运行,目前已有能源工程建设项目31个申报,24个审批单事项办结,我省能源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地见成效,取得阶段性成果;交通、水利非重大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纳入市(州)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市(州)审批管理系统已建成上线,运行有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效能督查管理系统、中介服务平台。目前,正在研究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系统。截至11月23日,市(州)审批管理系统申报项目个、办件件、办结5件。
10月2日,毕节市白甫河倒虹管跨河拱桥施工现场。
第四,强化后续管理,推动“统一监管方式”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积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记录。建成信用信息平台,将与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正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有序推进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主持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短,时间越短证明审批效率越高,营商环境越好。我省提出了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8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这与以往多个工作日审批时间相比压缩力度很大,那么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省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
陈勇:
我省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80个工作日以内的根本目标,这样的力度在全国少见。同时,压力也是不言而喻的。为了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不同审批阶段时间。一是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总时限不超过16个工作日。二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总时限不超过26个工作日。三是施工许可阶段。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等。质量监督手续(含消防、人防工程)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总时限不超过26个工作日。四是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市政公用服务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总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根据不同审批阶段时限,通过压减审批环节、手续等措施,实现既定目标时限。
遵义市工改服务窗口。第二,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一是建设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加强统计分析、逾期督办等模块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及时分析研判,根据情况进行电话提醒或下发工作提示函进行督办,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成立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调度中心。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议室设立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调度中心,悬挂大屏幕,与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联通,安排相关专家与技术人员值守,及时掌握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动态,及时为全省各地提供咨询服务,加快推动审批工作。三是开发 第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编印服务指南、政策汇编、操作手册等,积极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工作,引导相关人员规范、高效办事。同时,正在积极开发 我们看到,我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一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不少成效,能否介绍一下其中的改革亮点?
陈勇:
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审批时限压缩走在全国前列。国家要求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限压缩至个工作日以内。我省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要求减少40天,减幅之大,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典型意义,走在了全国前列。
第二,覆盖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广。我省在覆盖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第三,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可圈可点。一是我省审批监管系统采用“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模式,省审批监管系统和各市(州)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降低了建设周期、节约建设成本近0万元。
二是系统数据与住建云深入融合,通过数据不断流转汇集,保持数据鲜活度,大大提高数据质量。
三是全省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审批联动,实现“1+10+N”网点申报模式,建设单位就近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申报或者异地报件。
四是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性,将各有关部门需要交换的数据上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安全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能共享”的局面,为数据资源确权、数据流转保护和管控、数据泄露责任追溯提供有力手段。
五是按照设计质量及时、有效、全面、数据化监管等要求,我省数字化审图系统实现了降本、增效、透明、全程无纸化的目标。
第四,推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我省指导各市(州)推出“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在各级政务大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域设立全程免费代办窗口,并安排有丰富经验的平台公司专业人员进驻窗口,帮助企业和个人无偿代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
第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效审批。全面取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将办理施工许可证调整为施工备案)、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施工图审查,经大幅精简形成审批事项26个。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础类改造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完善类改造项目控制在18个工作日以内、提升类改造项目控制在23个工作日。
第六,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全国。针对过去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难点痛点,年3月我省组织深入开展“千人大调研”,提出能源项目审批制度“1+3”(“1”指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指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申请材料清单、审批流程图)改革思路,完成《贵州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3方案》。今年8月,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顺利上线试运行。目前,已有能源工程建设项目31个申报,24个审批单事项办结。这说明我省能源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地,取得阶段性成果。
省工改监管平台操作系统。
第七,市(州)改革勇于探索创新。其中有两个市(州)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是贵阳市,创新力度大。一是电子审批从“带章办证”到“一章通用”。搭建一套统一的政务CA认证及电子签章服务模块,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做到“一网受理”;通过搭建中介网上服务大厅,运用CA电子签章功能实施中介服务成果网上申报,解决中介服务成果需线下报送的难题;通过CA认证和电子签章运用搭建电子证照库,实施电子证照复用,解决部门批复证照需线下报送的难题。
二是实现市政工程从“零星作业”到“协同作战”。搭建市政公用审批管理平台,采用提前预审、会议协调、实地踏勘等系统统筹方式,逐步实现市政公用及配套管线设计建设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实现“传统监管模式”到“诚信监管机制”。制定了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依托审批管理平台系统按评价规则进行打分,通过系统自流程化评价,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客观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四是实现消防验收线下“传统模式”到线上“全过程记录、全流程监督、全数据服务”。通过建立“APP+云平台”的消防建设工程云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采集消防建设工程“人、事、物”全过程的设施、材料、施工验收等有关图纸、资料、行为等数据,对消防建设工程从设计审查、过程控制到验收、备案等重要节点进行控制,实现住建消防建设工程管理数据化、信息化。
另一个是黔西南州,工改系统服务功能突出。依托“智慧金州”信息平台建设的“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接入了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住建、旅游、机场等有关部门的规划成果,使各类空间规划成果在一张底图上显示,形成目标统一、坐标统一、空间协调的“一张蓝图”。同时,借助三维辅助决策系统中VR虚拟技术再现黔西南州实景。VR将设计方案立体呈现,实现各种数据可视化。
主持人:
今年9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进行了评估评价,社会各界对此表示 “办理建筑许可”是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中最为复杂的一项指标,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密切相关,既有一定区别,又有紧密联系。
第一,关于区别。一是定义与内容不同。首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以往繁多的审批环节、繁琐的审批事项、繁杂的审批手续、冗长的审批时间,通过大幅精简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审批手续等,进而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的审批制度改革(年开始试点,年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改革覆盖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其次,“办理建筑许可”是指项目从土地取得到项目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之间全流程的企业与政府、第三方机构互动的环节、时间、成本和质量控制等一系列指标(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考察指标体系中涉及部门最多、办理环节复杂、时间跨度长、质量要求高的一项测评指标,被业内公认为是最复杂指标)。
4月29日,龙里县朵花大桥施工现场。龙毅摄
“办理建筑许可”内容涵盖三个方面:一是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如项目经过的审批环节、手续数量);二是办理建筑许可成本(如项目审批相关行政性收费);三是建筑质量控制(如施工前质量控制:具有执业资格的建筑师或工程师,参与建筑设计图审查以确保其符合建筑法规要求;施工中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或审查事务所对建筑施工进行监督;施工后质量控制:检查确认建筑符合设计图与法规要求);四是不动产登记时间(如房屋建筑等不动产登记)。
第二,关于联系。一是“办理建筑许可”内容之一办理许可时间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等密切相关;二是“办理建筑许可”内容之一成本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规范服务收费密切相关。
简而言之,“办理建筑许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办理建筑许可”减少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
第三,关于“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评价。“办理建筑许可”评价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权威第三方机构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地进行评估取分。其评估的主要措施有:前期样本采集、随机抽取有效样本企业、企业端和政府端的“两端核验法”、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分析汇总等。今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我省贵阳市、遵义市“办理建筑许可”工作进行评价。
主持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专业性与复杂性,加上客观因素制约,难以一步到位。年,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又作何打算?
陈勇:
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按照《贵州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大力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积极完善“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积极推广贵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第二,大力优化完善审批管理系统。针对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结合用户体验与建议,进一步从技术上进行完善。同时,加快推进消防建设工程云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另外,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行业系统互联互通。
第三,大力推动薄弱环节工作开展。着力在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市政公用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下功夫,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研究突破。
主持人:
感谢陈厅长的介绍,接下来我们来 大家知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是新概念,但它是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新方向。按照国家指导文件,我省在年就开始试点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选择33家企业和45个项目参加了试点。通过试点发现,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确实存在多样性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市场需求。为此,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以“黔建建发〔〕1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凸显全过程咨询服务重要性。
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中,已经完工项目10个,正在实施项目17个。如贵定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BIM技术应用+造价咨询”业务,为同类项目的咨询管理树立了标杆,获得业主单位的高度评价,试点企业的工作得到了业主的普遍认可。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出台实施细则,为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只要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或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资质之一的企业,市场均欢迎进入。同时,相关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和建立也在我们考虑范围。
主持人:
网友“创业先锋”问,近期,我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年4月1日起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以来,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坚持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进一步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要求,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模式,创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方式,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清除企业不合理负担,最大限度减少监督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坚决破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制度。截至今年8月全省共受理房建、市政类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件,办结件,消防验收备案件,办结件;受理其他29类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件,办结件。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还将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我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并根据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经过多轮调研,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正在起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集体议案制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岗位能力评价制度”“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能力评价制度”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今年举办了11期培训班,培训了消防验收人员余人,继续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水平,逐步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岗位能力评价制度。二是组建公布了“贵州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切实发挥专家作用,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加强后续工作。一是加强对图审、检测、验收等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技术服务质量。通过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交叉检查、积分排名等方式,充分发挥良性市场竞争机制,明确失信追责等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的机构、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技术服务机构责任,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全省范围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指导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好的地区和机构、人员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和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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